智力障碍儿童的教学原则
智力障碍儿童的教学活动与正常学生的教学活动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因而有许多共同遵循的教学原则,如全面发展教育原则、启发性原则、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的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反馈性原则等是所有教师在教学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但是,智力障碍儿童毕竟存在着身心发展障碍,而这些障碍又必然影响其学习的过程和效果,因此针对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教学还有一些特殊原则应该遵守。
(一)科学性原则
教学应力求科学准确,科学性原则就是为了保障教学的科学性、有效性而提出的一项基本的教学原则。虽然该原则是在所有教学活动中都是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但是针对智力障碍儿童教学的科学性原则尤其重要。具体而言,针对智力障碍儿童教学的科学性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教学的设计者所选择的内容必须是科学的,即教师所讲授的知识和技能是符合科学精神的。其二,教育内容的组织形式、呈现方式和教学序列,以及教授方法是科学的,即教学方法既符合学科教学的规律,又符合智力障碍儿童的学习特点。其三,教学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也应该是科学的。
(二)功能性原则
功能性原则是根据智力障碍儿童身心障碍、教育限制的多寡,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需要而提出的一个特殊的教学原则。功能性原则是指将分析、提取出来的适应环境生活所必需的、最重要的知识和技能教给智力障碍儿童,并帮助他们在具体环境中加以运用,以最终形成依据环境参与社会生活所需的功能性知识和技能。功能性教学原则要求教师在考虑教授学科知识的逻辑性时,要医疗白癜风贵阳白癜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