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推介黄河因素影响下的山东西部区域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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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在黄河变迁史上,年黄河铜瓦厢北徙无疑是一次重大历史事件,其给铜瓦厢以下,尤其是山东西部地区的地理环境带来巨大的影响。笔者分别从土壤与民生、齐东地方社会、荒地开发与利津地方社会、民风民俗嬗变、交通、市镇与商贸五个方面,重点探讨了黄河铜瓦厢北徙后对山东西部区域人文环境产生的影响。由于山东西部地区地理环境存在内部差异,在黄河因素的影响下,不同类型人文景观的变迁在该区域内部亦表现各异,但总体看来,晚清山东西部地区与“水”和“土”相关的各人文景象又都或多或少地有着黄河的印迹,加深对黄河铜瓦厢北徙对山东西部地理环境影响的研究,不仅有利于促进黄河变迁史的研究,更有利于推进对山东西部区域历史地理进程的认知。

[关键词]晚清;黄河;铜瓦厢;山东西部;人文环境

[作者简介]古帅(—),男,山东鱼台人,历史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地理与环境变迁、黄河史、环境史。

引言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被看作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同时,作为世界上含沙量最高的河流,黄河也以其“善淤、善徙、善决”而闻名于世。在地形地势上,黄河跨越了我国的三级阶梯,自西向东依次穿越了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华北平原三大地形单元区,这样的地理形势决定了其经流于上中游峡谷之中的河段难以发生较大的迁徙,而一旦流出峡谷进入华北大平原,其频繁决溢改道的序幕也就随之拉开,所谓“河入中国,行太行西,曲折山间,不能为大患。既出大岯,东走赴海,更平地二千余里,禹迹既湮,河并为一,特以堤防为之限。夏秋霖潦,百川众流所会,不免决溢之忧”。

据统计,在年以前的三、四千年中,黄河决口泛滥达余次,其中较大的改道有26次。从黄河改道的空间范围上看,最北的经海河出大沽口,最南的经淮河入长江,北至天津、南至长江下游近25万平方千米的广大区域均受其波及。对于历史时期黄河的大改道,由于统计标准不一,不同学者遂给出不同的次数,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历次黄河的大改道中,清咸丰五年的铜瓦厢改道均为不容忽视的重大改道。

目前,学术界关于晚清黄河铜瓦厢改道及其影响的研究成果已相当丰富。具体看来,这些研究多集中在河道变迁、河政、水患应对等方面,对于黄河此次大改道给铜瓦厢以下河段沿岸区域具体带来哪些影响,这样的基本性问题反而研究甚少。在本文中,笔者沿着黄河铜瓦厢改道后的新流路(图1),从土壤与民生、水患与水利、民风民俗等多个方面对晚清黄河铜瓦厢改道后对下游沿岸区域人文环境变迁的影响进行一番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黄河影响下的区域人地关系进行初步探讨。

图1年黄河铜瓦厢决口后的入海河道及其下游冲积扇分布示意图

(说明:底图采自(美)戴维·艾伦·佩兹著,姜智芹译《黄河之水:蜿蜒中的现代中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一书中第58页所附《年黄河大堤决口后的黄河入海河道》一图。)

注释:

[元]脱脱等:《宋史》卷91《志第四十四·河渠一·黄河上》,(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水利电力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编:《人民黄河》,(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年,第32-33页。

与前引《人民黄河》中黄河26次大改道的统计次数不同,清人胡渭在其《禹贡锥指》一书中首先提出黄河五大迁徙说,即周定王五年、王莽始建国三年、北宋庆历八年、金明昌五年、元至元二十六年;郑肇经在《中国水利史》一书中认为黄河有六次大徙,即周定王五年、王莽始建国三年、北宋庆历八年、金明昌五年、明弘治七年、清咸丰五年;徐福龄在《黄河下游河道的历史演变》一文中提出黄河五次大改道说,即周定王五年、王莽始建国三年、北宋庆历八年、南宋建炎二年、清咸丰五年。

关于晚清黄河铜瓦厢改道的研究成果参见:颜元亮:《清代黄河铜瓦厢决口及新河道的演变》,《人民黄河》年第2期;钱宁:《年铜瓦厢决口以后黄河下游历史演变过程中的若干问题》,《人民黄河》年第5期;颜元亮:《黄河铜瓦厢决口后改新道与复故道的争论》,《黄河史志资料》年第3期;夏明方:《铜瓦厢改道后清政府对黄河的治理》,《清史研究》年第4期;董龙凯:《清光绪年间黄河变迁与山东人口迁移》,《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年第1辑;董龙凯:《~年黄河漫流与山东人口迁移》,《文史哲》年第3期;董龙凯:《山东段黄河灾害与人口迁移(-)》,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年;王林、王金凤:《黄河铜瓦厢决口与清政府内部的复道与改道之争》,《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年第4期;贾国静:《黄河铜瓦厢决口改道与晚清政局》,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年;唐博:《铜瓦厢改道后清廷的施政及其得失》,《历史教学》(高校版)年第4期;贾国静:《大灾之下众生相——黄河铜瓦厢改道后水患治理中的官、绅、民》,《史林》年第3期;贾国静:《黄河铜瓦厢改道后的新旧河道之争》,《史学月刊》年第12期;贾国静:《黄河铜瓦厢决口后清廷的应对》,《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3期;席会东:《晚清黄河改道与河政变革——以“黄河改道图”的绘制运用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年第3辑等。

黄河因素影响下的区域人文环境

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黄河变迁无疑是始终伴随并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之一。在论及黄河变迁的影响时,邹逸麟曾总结到:“三四千年黄河的决溢和改道曾影响了下游平原地区的地理面貌:淤塞了河流,填平了湖泊,毁灭了城市,阻塞了交通;使良田变为沙荒,洼地沦为湖沼,沃土化为盐碱,生产遭受到破坏,社会经济凋敝”。可以说,此一总结无疑是较为全面的,而在邹先生研究的基础上,笔者亦拟从多个方面对黄河铜瓦厢北徙后给沿线区域(图2)人文环境带来的具体影响作一分析。

图2清代山东西部区域图

(说明:此图以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8册第22-23页《山东》图(中国地图出版社,年)为底图。)

1.土壤与民生

黄河改道后的淤积对沿岸地带土壤的影响无疑是最直接的。

作为自然环境变迁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土质的变化无疑给传统社会紧紧依附于土地的农民生活带来重大影响。对于晚清时期黄河泛滥影响下的土壤变迁,前人已进行了不少研究,但与其不同之处在于,笔者主要以黄河为线,集中探讨年黄河北徙后给铜瓦厢以下黄河沿岸区域土壤带来哪些影响?其在不同地区又有哪些表现?这些影响又对当地民众生活带来什么影响,而沿岸民众又是如何应对的呢?

在黄河进入山东省境之前,作为黄河漫水经流的重要县份,长垣所遭受的影响无疑是较重的,“黄河自河南铜瓦厢决口,洪流档贯全境二次,又复迁徙,经过地方尽成淤沙,更时常东滩西刷,两岸民田多变为飞沙不毛。同光之际屡经查勘,仅将河身占地免去田赋,而两岸滩地尚仍故也”,黄河铜瓦厢北徙给长垣境内土壤与民生带来的影响可见一斑。不仅仅是长垣,东明县境内的土壤所遭黄水影响亦非常严重,所谓“地接大河,河之迁徙靡定,而土质优劣亦因之无常。本沙也而忽为淤,本塗泥也而忽为飞沙,甚至毛苇弥望之田一经水淤,数月间即可桑麻遍野,故东明之土质极难言也。”即使黄河泛滥致使东明县境土质达到“极难言”的地步,但地方士人仍将境内的土壤分成五类,我们可以先看看沙地质与不毛地质这两类土质。从面积上看,这两类土质共占东明县总田亩的百分之三十五六,其中沙地质约占百分之三十,不毛地质约占百分之五六;从土壤性质与农作耕植上看,沙地质,“在田地中亦下品也,其色白而黄,其性塗而散。近百年来迭受河害者,大率此质为多,不过较强于不毛者耳。若值秋涝之年,则收货较斥卤者为愈,秋禾中如菽、粱、黍、稷之类,均可播植;若不润以肥料,则所得极少,至于二麦之获尤称寥寥,谓之比岁不登也。”至于土质最差的不毛地质,“此地几不成质,乡人所谓飞沙不毛者也。近百年来,每于大河迁徙时,而大溜所经之地率遗此种飞沙,其色白,其性散而碎,即以水掺和亦不成泥,且其质中往往见星星之点,为黄白色,古人谓淘沙得金殆此类与。偶值狂风大作则飞沙石走,扑面击鼻,避之不及也。五穀之播殖无一可者,即茅苇亦多半枯。乡人或于界域间植金簪菜等物,若不资以肥料,亦属苗而不秀,即资矣,而值亢旱之时,依然秀而不实也。”很显然,这两类土质均为黄河迁徙改道淤积而成,土质含沙量高而保水性差,土壤肥力低下,必须“资以肥料”才可能有所收成。当然并不是黄河泛滥都会形成前述“飞沙”,在流速较缓的河段,其近河处则易形成肥力较高、宜于耕种的淤地质。此类土壤“在田地中为上品,其色赤而黄,其性坚而硬,近河滨者率以是质为多,盖因河水既涨,流之缓速不同,其挟带泥沙大抵在急流处所遗者为沙质,而缓冲之地所遗者属淤质。每值水涨不骤之际,仅可漫衍于两岸之旁,故近河者,此质为多也,宜种二麦及菉黄豆等”。

在东平,自黄河北徙后,低洼地带由于常年积水,“良田变为湖泊者区域逐渐扩大,收货之减更不待言”,但局部地区经过黄水淤积,土壤肥力则大为提高,反而成为民人争种的对象。这种沙淤地,“坐落西乡安民山前,何官庄以南,西与梁山相望,向来寸草不生,并无粮赋。自被黄水之后,地渐淤涸,转瘠为腴,居民争种,搆讼不休”,为了平息此类土地纷争,“清同治年间,经东平州牧蒋庆箎移会寿张县请委同丈出划界,分段散给居民垦种,并请仿照湖田租例征收。”与此相类似的民间土地纠纷亦出现在郓城,“同治十年,济河东岸侯林决口,沙荒填淤,皆可耕种,附近村庄并圣屯军户纷兴讼端,徐公大容甫卸郓篆,奉宪札委丈量此项地亩,得三十六顷,议归书院而未行。瑞公详请上宪批归书院,公亲查丈量,实得地二十顷有奇,按地之肥硗分为上、中、下三则,招佃纳租,永作书院经费。”除此之外,郓城“邑城南盐场旧有无主荒田约五十亩,经黄水淤成膏壤,光绪间归入书院,嗣经庄长呈明开除八亩,余田四十一亩有奇,佃户按年纳租,作书院经费”。通过东平与郓城的上述事例,不难发现黄河淤积过后,与难以垦种的不毛之地恰恰相反,在局部地带反而会产生非常适宜耕垦的膏腴之壤,成为民间争夺的对象,而官方为平息土地纠纷而作出相应处理,无疑为我们了解晚清地方土地纠纷提供了很好的案例。

在鲁中地区,由于黄河河身不断抬高,濒河地带雨涝难以排泄,给农业种植带来不利影响。在平阴,“地境夹河南北,南多山石,童冈起伏,居民杂垦其中……北多沙鹻,河堤卑薄……自河身日高,濒河之民为闸以御水,七八月之间雨集山水内注者不得出,河水外溢者,复虑其入,常惴惴然,以故坿城之西北之地每不得耕种。”水闸的筑就虽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抵御黄河的效用,但同时也阻挡了夏秋山区来水的下泄,最终导致田地长期被淹得不到耕种。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长清县八里洼地带,在八里洼,“每当夏秋间,东南山水皆汇于此,田亩变为泽国,禾稼易为淹没,冬则冰结数里,农民咨嗟无可如何,是宜讲明沟洫之法,以期消纳此水,或播种不畏潦之谷以与水抗,否则,虽有闸口期将此水洩于黄河,无奈河身太高,往往倒灌,非至秋后河水低落不能宣洩,故应别筹良策也。”很显然,与平阴不同的是,长清县八里洼地带在积水难以排泄的情况下,已开始尝试采取改变耕种方式或选择耐涝农作物品种,来适应这种新的环境。毫无疑问,在黄水频繁为患的濒河地带,毋宁被动地任其肆虐,不如主动地采取措施加以改善,滨临黄河的齐河县的例子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由于紧邻黄河且频受黄河泛滥的冲击,齐河县境土地被沙压的现象较为严重。研究者指出:“清咸丰五年至咸丰六年,黄河在齐河李家岸、济阳廓纸坊、桑家渡多次决口泛滥,水势极大,在黄河北岸淤积了上百万亩的沙地,即为齐河、济阳南部现在大面积沙地、沙丘和沙岗地缩小。”据方志记载,光绪十一年(),“河自李家岸决口,上自裴庄柳屯,下至赵良钱官井庄,绵亘四十余里,尽被沙压,约计八百余顷。地名郝家洼,一经微风弥漫,不辨行径,五穀不生,野无青草,厥田下下。又李家岸决口时,冲入西北一股,自兴隆屯起,曲折至胡店西北偏,约三十余里,亦尽被沙压,惟此经过村庄,地势高下不等,故积沙有深浅之分,其间肥硗互见,非如郝家洼之寸草不生也。”受黄河影响,齐河县境局部地区的土壤受到很大破坏,甚至已经达到“五穀不生,野无青草”的严重地步,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出,由于地势起伏不同致使被压沙层在深浅程度上呈现出不均匀分布的特点,这样,在沙层较薄之处遂仍有可垦之田。值得注意的是齐河境内的那些被沙覆盖较浅的地方,经过民众翻耕则变成了膏腴之地。

下面具体看看这一过程。在齐河,“自黄流漂荡,田亩变迁,其沙压较浅之地计四百余顷”,从时间上来看,翻垦被沙所压田地的试行与推广应在光绪二十年()前后。光绪十五年(),“河决张村纸营等处,水深丈余,自十里堡、马坊屯冲开遥堤后,上自贾市、十槐树,下至蒋屯,约有数十村亦被沙压。经十余年,虽麦穀莫登,比户仰屋,但积沙较浅,居民将黄淤翻上,流沙填下,遂成膏腴,用工愚拙,为术不奇,利自倍焉。”对此,民国《齐河县志》亦有记载:“光绪十五六年间,黄河屡决,被灾各村地尽沙压,浅者四五尺,深者至丈余,一白无际,道途迷漫之如烟瘴如流水,即寸草亦不生殖,一班居民无不待炊,仰屋相向而嗟。越七八年,忽有翻淤土以筑墉者,所遗赤埴,试植蔬菜,异常畅茂,沿村传闻,始知翻地之利益。近则争相取效,化沙瘠为沃壤矣”。齐河县通过翻土的办法,“将黄淤翻上,流沙填下”,最终“化沙瘠为沃壤”。可能这种做法不适宜于其他沿黄县区,也可能这仅仅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偶然性事件,但对紧邻黄河、频遭水灾的齐河县民众来说,不啻为民生之福音。

注释:

邹逸麟:《黄河下游河道变迁及其影响概述》,原载《复旦大学学报(历史地理专辑)》(年),此次引自邹逸麟:《椿庐史地论稿》,(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年,第20页。

可参考李庆华:《鲁西地区的灾荒、变乱与地方应对(—)》,(济南)齐鲁书社,年,第43-51页;王建革:《传统社会末期华北的生态与社会》,(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年,第63-67页。

民国《长垣县志》卷5《财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南府县志辑》第28册,第83页。

民国《东明县新志》卷1《土质》,《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86册,第19页。

即淤地质、青沙地质、斥卤地质、沙地质、不毛地质五类土壤,淤地质占百分之十,青沙地质约占百分之四十,斥卤地质约占百分之十四五。

民国《东平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66册,第19页。

[清]毕炳炎、胡建枢修,赵翰銮、李承先纂:《郓城县志》卷2《书院》,《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85册,第45页。

光绪《平阴县乡土志》之《序》,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87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年,第3页。

民国《长清县志》卷1《地舆志上》,《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60册,第页。

巴音、彭斌等:《齐河县土壤盐渍化及其特征》,载许越先主编《鲁西北平原自然条件与农业发展》,(北京)科学出版社,年,第71页。

民国《齐河县志》卷12《户口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13册,第74-75页。

民国《齐河县志》卷17《实业》,第页。

民国《齐河县志》卷12《户口志》,第75页。

民国《齐河县志》卷34《艺文杂录》,第页。

除此办法外,沿河水涝地带还有改种水稻、编制苇席等谋生方式。据民国《齐河县志》卷17《实业》部分(《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13册,第页)记载:“水稻,稻有秔、糯二种,旧志所载乃秔也。现滨黄河之处,终年积水,多有芟除芦苇试种水稻者,春晚分秧,秋末成熟,经砻轧成米,不亚于南省所出。……苇席,沿黄河一带,芦苇丛生,土人但编制为箔,作为建房之具。惟城西莲红附近等村多用此制为卧席,男女老穉类以此为业,销售甚多,获利亦厚。”此部分记录的虽是民国时期的滨河民生状况,但这样的民生状态似可追溯至晚清时期,故附录于此。

2.黄河北徙影响下的齐东地方社会

在晚清山东黄河的中游地带,黄河河道的迁徙以及河床的淤积抬高,亦给其沿岸地带的社会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其一,由于黄河在此段的迁徙改道,不仅使得原先以黄河为政区边界的局面被打破,新淤积而成的黄河滩地更加重了沿岸各县之间的土地纠纷;其二,自黄河改道夺大清河入海后,伴随着泥沙淤积及河床的抬升,发源于鲁中山区的一些河流,像长清境内的南沙河和北沙河、历城境内的玉符河、齐东县境的坝河等,均在其入黄口处发生黄水倒灌的现象,所谓“黄河北徙由大清河入海,河身淤垫,向入大清河之水为黄堤所阻,无所宣泄。历城之巨野河,章邱、齐东交界之繍江河两岸水淹,半成泽国”,不仅加重了此一地带的水患,更激化了这些河流两岸民众间的矛盾。在因黄河而产生的上述两方面的影响上,齐东县无疑都是较为典型的。

(1)黄河水患与边界纠纷

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人们常常会因“山川形便”来分疆划界。当然,由巨大山川的天然阻隔所带来的交通与行政管理上的不便,再加之其所导致的区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使得这种划分疆界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但是,在看到因“山川形便”来进行疆界划分优越性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其不利的一面,黄河或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无论是战国时代列国之间的“以河为境(即边界)”,还是在传统时代作为其流经地区沿岸各府州县之间的政区界线,黄河都凭借其宽广的河面而扮演着重要的政治角色。但由于高含沙量的黄河在其下游河段善决、善淤、善徙,这样,频繁的迁徙改道则使其失去作为边界的稳定性,新淤而成的沙滩地亦往往致使边界线变得模糊不清,最终遂造成两岸归属于不同政区的民众间的土地纠纷,晚清黄河在流经齐东、济阳、惠民三县附近时就出现了这种情况。

光绪十年(),黄河在齐东、济阳二县附近发生一次较小的改道,民间土地纠纷遂起。至于两县土地纠纷之起因,始于济阳刁民霸种齐东高家圈五庄地(图3),时任齐东知县孙绍曾于光绪二十七年()到任后即“请委会勘,并同济阳县知县丈量明白,立定界址”。至于两县土地纠纷的具体情况,光绪二十八年()三月初六日所立的两县界碑上有着较详细的记录:“查本县(齐东县)第四区高家圈、孙家、萧家、大小张博士家,及闫家、郭家寺、方家、时家圈等庄,原在黄河东岸及南岸,与济阳县之马圈、桑家渡、徐家道口等庄隔河为界。清光绪十年,黄河决口,河流迁徙时,将高家圈等庄房田抛于河西及河北,此后齐、济两县直接连界,附近居民屡为争地兴讼。自光绪二十二年()至三十年(),迭经府县及省委莅县会勘划界,立碑以旧河中心为断,而疆界始定。”若再进一步看,“此次三面会勘讯断,由旧河中心栽柳筑堰,划分齐、济界限,上至时秦二圈起,下至大张博士家、桑家渡止,共植柳一百三十株,各分六十五株,如遇枯萎,各自补栽”。经过如此细致而明确的县界勘划,两县民人是不是真的就能“毋为此判”而“永息讼端”了呢?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此后不久,由于黄河新淤地亩对老百姓具有很大的诱惑力,拔柳毁堰铤而走险的大有人在,两县间土地争端纷纷再起。鉴于此,齐东、济阳两县遂不得不重立界碑。对于这一次划界的详细经过,光绪三十年正月重立界碑的碑文中有记述:“窃齐、济高、马等庄控争河淤地亩,去年三月已蒙前候补府宪督饬,栽柳筑堰,立碑分界,因有拔毁情事,蒙上宪饬委勘办。查原堰高二尺,底宽四尺,长一千三百丈,每十丈栽柳一株,两县均分,济上齐下,济三庄中亩地九顷三亩零,齐五庄中亩地八顷八十三亩零。又东接堰二百丈,栽柳二十株,系案外新淤之地,因连控地,一并分地立界,界归齐管。兹定堰高四尺,底宽五尺,顶宽二尺,两面挑沟,堰下每五十丈埋灰一处,照旧栽柳,此皆禀上办理,后再拔毁,即照盗伐官柳、毁弃官物,例严惩办,如自枯自坍,各按段补好。”如此详细的记录,不仅深化了我们对理解传统社会的县界划分与争端问题的认知,也透露出当时两县土地争讼的激烈程度。

图3清光绪时期齐东县境略图

(说明:底图采自(清)袁馥村等纂修:《齐东县乡土志》上卷目录后面所附地图,成文版,清宣统二年刊本,《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7号,第8-9页。)

不仅是与济阳县,与临近的惠民县之间,也存在类似的边界土地纠纷,虽然齐、惠两县交界处土地纠纷的激烈程度不如前述齐、济二县,但亦能丰富我们对黄河影响下的边界土地纠纷的认知。对于齐、惠两县间的边界土地纷争,《齐东、惠民两县界碑》中记录:“查两县县界曾于光绪二十八年()经两县县长会同勘定,以惠民大堤为清丈根据……嗣因黄河东迁,渐有淤地,双方互争,涉讼多年,以致县界发生问题。兹经两县县长呈请(民政、建设)两厅派委会同勘丈清晰,制立永久界石,仍以光绪二十八年原界为准。”虽然此次界碑的确立已经是民国二十一年()的事情,但似乎不难判断,至少从光绪二十八年之前至民国二十一年止,齐、惠两县间对黄河淤地的民间争夺就没有间断过。

(2)水利纠纷

前文说过,由于黄河北徙夺大清河入海,随着河床不断淤高,原先注入大清河的那些支流遂失去泄水出路,水患频发,当时齐东县境内的坝河就属于这种情况。坝河位于齐东县城西约四十里,其上源为章丘境内的繍江河。“自清咸丰五年,黄河入济,坝河因水屡溢,曾筑堤防之。至光绪七年(),大清河道淤填渐高,坝水逆流,为患甚巨。复将河口截塞,计免黄水之灾,而坝河下注终无所归,为害尤烈。”面对如此严重的灾情,地方官员率民筑堤加以防范,对此我们从黄河北徙时的齐河知县苏铭显的事迹上就能看出。是时,“(坝河)山水涨发,沿河被灾,公昼夜住乡,督劝灾民,两岸筑堤”,在筑堤的过程中,苏铭显委派李观海为总董,率众筑堤,“南接章境,北至延安镇”。坝河堤修成之后,齐东县“得免沈灾者几二十年”,后人为纪念知县苏铭显,将此堤命名为“苏公堤”。但至秦浩然任齐东知县时,坝河堤就已遭到严重破坏,具体来看,当时“因坝河年久淤塞,两岸顺堤犹存,夏秋间山洪暴发,水由繍江河建瓴而下,无所宣洩,西堤遂圮,坝河以西,弥望汪洋,幸东堤尚完,足以保障全境,但亦岌岌可危”。面对此情,知县秦浩然“乃亲历周视,督民筑守,卒使危堤巩固,得免漂没”。值得注意的是,危堤暂时得以巩固并不意味着沿岸水患的彻底消除,光绪七年至十年间,堤岸以西地区受灾依然很重,堤东、西两岸在洩水问题上的争端亦随之愈演愈烈。

“光绪七年,黄河淤浅,坝水逆流,河防局将坝水入河之口截塞,由是水无所归,漫溢为灾,与历、章诸泉同时泛滥。堤西各村议去堤以洩水,呈请数次,上宪未准,因造枪炮等物强行拆毁,知县秦浩然请兵弹压。八年,大清河决水出,将堤冲坏。九年,知县张洪钧饬邑人重行修筑,坝西水势仍然为灾,于是,坝西乃共议扒堰,定于某月某夜实行。坝东各村闻之,即约齐八十三庄共守东岸。越日,官军亦至。六月二十四日傍晚,坝西船只百余艘,载众而来,鸣鼓呐喊,枪炮齐开,直向东岸进攻。东岸亦张号鸣金,施枪以应之,一时电光四射,霹雳连天,不啻两军对敌,官军无法制止,仅从烟波黑暗处夺得一船而已。明日,坝西方退,坝东守堤如故,是自东西时有冲突,却无大害。”据上引文不难看出,除黄河河床淤高致使泛滥山水难以排泄外,黄河决水亦给坝河堤岸带来很大的破坏,故而我们不难想见当时坝西地带水患之严重情形。在屡次呈请开坝泄水无望的情况下,坝西民人采取了扒堰放水的过激措施,与坝东村民之间展开了一场异常激烈的枪炮之战,其激烈程度“不啻两军对敌”,使得“官军无法制止,仅从烟波黑暗处夺得一船而已”。很可能是寡不敌众,再加之坝东村民早有防范,坝西民人在初次激战后不久即退回。但至光绪十年(),“坝西民众复大纠民众,由济阳渡河而来,济阳知县亦请兵弹压,当时无事,不意兵甫调回,坝西人即乘机登岸,连决数口,又将史公河口之月牙堰拆决几尽。”在这次开坝泄水的过程中,坝西村民可谓有备而来,不仅“大纠民众”,还乘官军“兵甫调回”之际决口拆堰,鲜活地呈现出晚清坝河水灾影响下地方社会的真实面孔。坝河东西两岸村民间如此反复的激烈争斗,更反映了当时灾情之严峻局面。

除坝河水灾诱发的扒堰争斗外,光绪年间齐东县境顺水堰南北民众间也存在较为激烈的械斗。光绪年间,“黄河决口,水漫溢而东,武举吴殿元、贡生袁馥村、举人伊化南等约集数十庄,从油马家坡南,筑一顺水堰,高二三尺,东西长二十余里,所以防水之北溢也。堰南诸村之北来者,船泊堰下,人畜时损崖岸,北人见之即以恶言相加,南人大愤,约集数十庄前来毁堰,堰北人闻之,备军械以待,堰南杨四官庄郭应禹、桑王庄郑敬才等架三炮二尊,率千余人涉水挑战,炮弹横飞,不顾人畜,堰北人发枪还击,堰南人连发山炮,北人不支遂败退,南人乘胜追击至三官庙,短兵相接,死伤甚多,一时人声、枪声闻数里外”。很显然,这又是一起因堤堰而起的充满血腥的民间战斗,其激烈程度似不啻于前述坝河东西两岸间的斗争,在此之后,“两造兴讼,数岁不结”,最后“狱上刑部”,并由朝廷下旨,将“郭应禹论绞,郑敬才论徙,革武殿元武举”,肇事者最终得到应有的惩罚,顺水堰也于案结后被削平。

注释:

民国《续修历城县志》卷9《山川考五·水一》,《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5册,第页。

对此,波兰地理学家尤琴纽什·罗梅尔就驳斥河流应当用作国界的说法,他说河流是居民点的轴心,不是它的疆界。(参见〔美〕普雷斯顿·詹姆斯著,李旭旦译:《地理学思想史》,商务印书馆,年,第页)笔者认为在考虑河流的疆(边)界属性时,由于其所径流区域的自然与人文状各异,且各河流的径流特征差别亦较大,故而对能否以河流为界来划分疆(边)界应作具体分析。

宣统《齐东县乡土志》卷上之《政绩录》,成文版,清宣统二年刊本,《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7册,第20页。

民国《齐东县志》卷2《地理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30册,第页。

民国《齐东县志》卷2《地理志》,第-页。关于光绪二十八年齐东、惠民两县会勘边界的具体案文,由于较为珍贵,特附录于此:“(1)(此编号为笔者所加)齐东于王口与惠民于王口分界:惠民于王口(即渔王口)自行宫庙东山向西,至堤根五十五步,又自东山向东,除于王口(渔王口)庙基六十三步,又量一百一十九步二分五厘为惠、齐交界,界西归惠民于王口(渔王口)管业。又自界向东至齐东于王口关帝庙西山止,计一百一十九步二分五厘,归齐东于王口管业;(2)齐东于王口与惠民毛家口分界:惠民毛家口自三官庙东山向西至堤根,计二百七十一步,又自该东山向东丈一百三十五步,为惠、齐交界,界西归惠民毛家口管业,界东归齐东于王口管业,自交界向东北斜丈二百五十二步,由北首再向西丈至堤根四百六是步;(3)齐东吴家与惠民毛家口地界:惠民毛家口毛成让按,现走南北道向西退出,东西阔四十步,为惠、齐交界。南自齐东于王口,北界起北至王思建所退地南界止,计南北阔一百七十六步,南首自界向西至堤根,计东西阔三百九十步,界西归惠民毛家口管业,界东尽归齐东吴家管业;(4)齐东吴家与惠民王枣家地界:惠民王思建按,现走南北道向西退出,东西阔二十步,为惠、齐交界,南自毛家口毛成让所退地界起,北至王元普所退地界止,计南北阔一百八十一步。南首自界向西至堤根,计东西阔四十步,北首自界向西至堤根,计东西阔三百六十五步六分,界西归惠民人管业,界东尽归齐东吴家管业;(5)齐东史家与惠民王枣家地界:惠民王枣家,按现走南北道向西退出十步为惠、齐交界,南首接王思建所退地界起,北至河岸为界,计南北阔三百十六步。南首自惠、齐交界向西至堤根,计东西阔三百七十五步六分,自南首向北丈出二百零三步作一中间,向西至堤根,计东西阔二百八十二步,界西、界北均归惠民王枣家管业,界东尽归齐东史家管业。”(民国《齐东县志》卷二《地理志》,第-页。)

民国《齐东县志》卷2《地理志》,第页。

民国《齐东县志》卷3《政治志》,第页。

民国《齐东县志》卷5《人物志》,第页。

民国《齐东县志》卷3《政治志》,第页。

《坝岸之争》,民国《齐东县志》卷6《艺文志》,第-

页。

《扒堰械斗》,民国《齐东县志》卷6《艺文志》,第页。

3.荒地开发与利津地方社会

在黄河尾闾地带,由于黄河频繁改道,再加之潮流与河汊的相互作用,地势洼下的沾化、利津二县遂形成较大面积的淤地。对此,从当时沾化县境地理环境就能看出。沾化一县,“渤海环绕东北,为黄河尾闾,县境洼下,时有海溢河决之患。境内大川向有徒骇、钩盘二河,均由县西南部流入,迤逦向东北流,横贯全境、以至于海。钩盘河故道,湮塞日久,今已作废,徒骇河下游,亦为黄河所淤,现虽挑浚新河,而河身浅狭,仍不足以利航运。至沿海一带,纵横百余里,淤地既多,水产亦富,天府宝藏,正待开发”。毫无疑问,日趋增长的土地资源确为沾化之独特区位优势,但同时亦应清楚,若要有效开发利用这些淤地资源,必须要有较为丰富的劳动力做支撑,何况这些淤地“地滨河海,半多荒鹼”。

就晚清利、沾二县的新淤土地来说,移民垦荒确为其开发之重要措施,垦务亦随之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责。于此,我们可以看看当时利津县境的垦务情况。对于利津境内的垦荒情况,李鸿章在其奏折中有记载:“距城六十余里之陈家庄迤北一带,向系海滩无主之地,自黄水泛溢海滩淤积,渐可耕种。前任知县朱庆元创议招垦收租,俟一律成熟再请升科,未及举办,博山县知县钱鑅调署该缺,因汛官王国柱久任该处,熟习民情,委令丈量,共约丈地六千余亩,租于附近居民开垦,每亩约纳租钱一千数百文及两千文不等”,同时,利津地志亦对境内垦荒垦务的进程有较为详细的记述:“县境濒临渤海,大部为退海滩荒,不堪耕种。自黄河改道由利津入海,连年淤垫,多可种植,各县人民争先垦殖。彼时县署仅发给领单、验单,每亩收费甚微,意在提倡垦务,任人拓地开荒。清光绪中叶,全省垦务总局成立,由藩属兼理,乃改领单、验单为司照,饬县设司,照房按户填发,每亩收租一角,并定岁租、押租两种办法。光绪三十一年(),外来垦户渐多,垦务日见发展,遂于利津县盐窝镇设立垦务分局,别为仁、义、礼、智、信五路一并清丈,同时又在无棣县设立分局。光绪三十二年(),以沾化新淤之地二万余顷亟须丈放,遂于沾化县之利国镇设立分局,委派专员管理沾化垦务,并参照利津垦务章程办理,宣统元年(),全省垦务归并劝业道公署内,并于沾化分局设正办委员”。

据上引文不难看出,退海荒滩由于含盐较高,不适宜耕种,而经过黄水淤垫后形成的地亩则利于垦作。政府垦务总局与分局的先后增设,不仅反映出淤地面积及农垦人口的增长势头,更是有利可图的淤地逐渐纳入地方行政管辖的鲜活写照。但不得不提出质疑的是,与垦荒相始终的垦务工作之进展,真的像上引文献中所说的那么顺利吗?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必须要弄清楚当时的淤地垦荒究竟是怎样具体推进的。于此,或可从当时利津县第五区(图4)的建设过程中去窥知一二。

图4清末民初利津县第五区行政区划示意图

(说明:底图采自民国《利津县续志》卷一之《舆地图第一》中所附《第五区疆域图》,《中国地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8号,成文版,第20-21页。其中①为第一乡,②为第二乡,③为罗家镇,④为第四乡,⑤为第五乡。)

利津县第五区内的垦荒活动似应始于光绪八、九年间。当时黄河在南北岭子决口,海滩盐场多处被淹没,决口合龙后,“地被河淤,竈地之外亦有堪种之田,芦苇深处始有垦户出入。”至光绪十七年(),利津县西境连遭水灾,在抚院派员协同堪验海滩后,知县钱鑅在邑绅岳廷栋、徐绍陵的陪同下,“指定界址,自割草窝以下,顺旧河道以北至柳树林子而止,以次安置他乡之民”,后又有部分生活窘迫的民人赴萧圣庙、二河盖等处,搭盖窝棚以专事垦荒。至光绪十八年(),知县吴兆鑅又将南阳家灾民迁于红头子坞,“灾民受地后垦荒成熟,连年收货,借资衣食者不少”,利津垦荒初显成效。谭其骧在论述浙江省各地区开发过程时,提出了“一地方创建县治即标志着该地开发已臻成熟”的观点,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多数学者的赞同。若依此类推,对于某县境内的荒地来说,乡镇的创设或可看作是其开发成熟的标志。在利津县第五区境内,乡镇之创设似始于光绪二十八年(),当年迁罗盖十庄于汪二河的同时,迁崔毕庄于汀河西,“毕家庄首事李丹亭、东宋庄首事胡士先为便利办公起见,每村或二十户或三十户不等,编为十乡,总名新安乡,遇有要公约同各村首事赴罗家集商议,懋迁有无,具有乡镇雏形。”后至光绪三十四年(),“棣州公学与利津县学同崔衍芳四分卧坨子地,该处始有居人”。至宣统二年(),知县宁继光为增加县财政收入,在利津当地邑绅的偕同下,“勘定面条沟荒地数百顷,作为公产,学堂各机关酌量分配,招佃交纳押款以充公用”,最终使得“垦地之户纷至沓来,聚族而居,几无旷土”,利津县第五区的垦荒遂告一段落。

值得注意的是,垦荒的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其本身就意味着要与恶劣的自然环境相抗争,这绝不是衣食丰裕之民所愿加入进来的,真正走上垦荒道路的则是那些生活极度困窘的灾民和“冒险家”。对此,旧志记载:“铁门关以下至海,广袤约各六十余里,犹系洪荒世界,芦苇蔽天,杳无居人。相传蚊大如蝇,本县穷民或冒险前往刈苇作燃料,亦卖作河工修埽之用”。如果靠刈苇捕捞能够生存下去还好,但有时则要为之付出生命。时在光绪十八年()十月,海潮涨发,“淹毙灾民不计其数,亦有全家覆没者”,面对此情,时人亦发出“此开辟海滩之一大打击也”之慨叹,垦荒之艰难可见一斑。

毫无疑问,不管是利、沾境内新淤荒地之形成,还是垦荒的渐趋推进,黄河漫决均为其背后的重要推手。在此一地带荒滩开辟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无疑发挥着主导作用,新淤荒地次第开发的进程亦为地方政府安置灾民的过程。从表面上看,对灾民的这种安置是省府与地方积极应对黄河水灾的表现,其实亦为山东省抚与利津地方在灾民安置上的无奈之举。早在张曜任山东巡抚时,面对黄河水灾,利津地方士绅徐逢源就禀称,若将灾民迁至大堤以外,需买地修房,用费甚巨且灾民仍无地可种,遂建议省抚将城东灾民迁至海滨新淤地亩,此提议最终被张曜采纳,并饬令时任利津知县钱鑅酌情办理。至于接下来的迁民,先于光绪十七年春迁出西宋、王庄等四十一村,又于十八年秋续迁韩家垣等十二村,每人拨给荒地一二亩不等。在迁民安置的问题上,钱鑅的办理较为有条理,可至其继任知县吴兆鑅时,情况则发生逆转。

当时由于新淤滩地距海较近且环境恶劣,故而对灾民来说,政府的命令式安置并不一定是其所乐于接受的,故而对这类迁民事务的处理无疑是对地方政府官员行政能力与综合素养的考验。但在面对省府下达的任务时,往往有不少地方官员为及时完成任务而不择手段,继钱鑅之后的利津知县吴兆鑅就是一典型例子。当吴兆鑅续办迁民之事时,因所迁之地距海较近,且又时值秋末而非耕种之际,灾民多不愿即刻前往,在此情况下,吴兆鑅仍限令灾民于当年()十月初完成迁移,甚至采取纵使差役逼迫灾民前往的卑劣手段,最终导致前文所说风暴潮淹死不少民众的惨况。这不仅启发我们对晚清黄河三角洲地带地方政府应对水灾的举措进行重新认识,更使我们清晰地看到,在一定程度上,利、沾境内新淤荒地之开发,实为地方政府对部分民众利益乃至生命的牺牲。

注释:

民国《沾化县志》卷1《疆域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25册,第页。

于清泮:《续修沾化县志序》,民国《沾化县志》卷首,第页。

李鸿章:《查明山东巡抚知县等官被参各款折》,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李鸿章全集》第15册,(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年,第页。

民国《利津县续志》第1卷《舆地图第一》,《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24册,第-页。

《第五区建设纪略》,民国《利津县续志》第1卷《舆地图第一》,第页。

李鸿章:《查明山东巡抚知县等官被参各款折》,《李鸿章全集》第15册,第-页。

谭其骧:《浙江省历代行政区域——兼论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原载杭州《东南日报》,年10月4日,收入《长水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年。

《第五区建设纪略》,民国《利津县续志》第1卷《舆地图第一》,第页。

据李鸿章在《查明山东巡抚知县等官被参各款折》中对此次风暴潮灾的记载:“适值十月初五日风潮大作,海水泛溢,滨海村庄均被淹灌。南阳庄地势低洼,淹毙人口较多,此外二道沟、三道沟地方割草捕鱼及外境客民亦有淹毙之人。该令(指吴兆鑅)禀报六七名系指灾民之有尸身者而言,其漂没无存、莫可稽考者实不止此数,详加查访,并无千余口之多”,参见《李鸿章全集》第15册,第页。

李鸿章:《查明山东巡抚知县等官被参各款折》,《李鸿章全集》第15册,第-页。

4.民风民俗之嬗变

研究者指出:“人类文化与地理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任何文化的创造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空间范围,受到地理环境的深刻影响;另一方面,文化一经形成,便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并构成人类环境的人为部分”。同时,仍需注意的是,“文化不仅具有地域性,同时还具有显著的历史承袭性”。作为文化的一部分,一地民风民俗的形成无疑是人们对当地环境适应的结果,其往往表现为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与环境之间相互影响而成的稳定的且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当然,在承认一地民风民俗具有承袭性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地理环境变迁给其带来的影响。一旦环境发生变化,民俗亦往往随之而改变。对于其沿岸地区来说,黄河铜瓦厢改道北徙,不啻是一场环境巨变,而经此巨变后,其下游沿岸地带的民风民俗又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1)黄河水患与民居

黄河北徙后,随着两岸大堤的建成,在大堤内外便形成不同的生活习俗。对于居住在黄河滩区的村民来说,“洪水给他们造就了肥沃的田地,使他们获得丰收,因此他们期盼洪水;洪水又常给他们带来巨大的损失,他们不得不与洪水周旋”。对于此点,可以看看东明县黄河滩内的情况。在东明,“至滨临黄河内滩人家多架木为屋,四围墙壁每以秫杆为之,一遇水涨即拔宅他徙,家无定居;沿堤一带直以堤为街衢,其住屋多搭盖蓬茅芦席等类,皆柴门蓽窦云”。很显然,对于东明黄河滩区的这些民众来说,其对居住方式的选择本身就是出于防御黄河洪灾的考虑,虽说“家无定居”,但其在安家地点的选择上不外乎距离较近且地势较高的河堤一带,这不仅与黄水过后所淤积的肥沃土地的吸引力有关,更受传统社会安土重迁的民众心理的影响。

当然,相对于长期而稳定的民居形式,上述东明县境黄河滩区的民居状况或许只能看作是局部地带的特例。对于鲁西南和鲁西北地区整体而言,两者虽“同属黄河泛滥造成的冲积地带,但一南一北建筑样式迥然不同。鲁西北以土坯筑墙,笆砖或灰土盖顶的囤形屋,至今古风不改。而鲁西南则以四根砖柱顶着两面坡的屋盖,以篱笆墙挡风寒雨露。黄河泛滥时冲掉篱笆泥墙,减弱洪水对房屋的冲击力,保住了房体,尽量减少损失,灾后立墙又可居住”,很显然,在黄河泛滥的影响下,鲁西南与鲁西北地区在民居的表现形式上呈现出较大差异,但又不得不承认的是,前述差异的出现亦是适应地理环境的结果。在鲁西沿黄地区,为应对黄河水灾,亦有不少民人在堤坝之间筑土台而居,至于此一表现,从晚清以来的济阳县史家坞村就能看出来。济阳“属黄河冲积平原,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黄河在它的地界边缘有五十公里长。历史上这一带年年到汛期必泛滥成灾”。毫无疑问,对于济阳沿黄地带来说,黄河铜瓦厢决口北流之后,近乎“年年到汛期必泛滥成灾”的灾象才成为定局。对于史家坞村来说,其“在一道坝和二道坝之间建村,并筑二米高的一个个土台子,在上面建院盖屋。台地上的每户人家都备有一个小划子(木船),当黄河泛滥时纷纷将细软和家人陆续渡到大堰上,住到临时搭的小棚里,或是到地势高一些的亲戚家,避过这十天半个月的汛期再返回家园。也有些勇敢者,在几棵树之间架上檩条,筑屋避风雨安然入睡的。这些人所以待在这土台上,是不舍得这苦心经营的家业,怕有人趁大水打家劫舍”(图5)。在筑房用材上,史家坞村的做法亦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认知素材。为了使屋面更为牢固,在黄河淤土层之上“用石灰加粗沙,表面上撒细沙,用泥板拍出浆来”,再者,“这石灰里还掺上麦穰,所以相当牢固。因其微微起脊,屋盖的重力分散到前后檐墙,所以不易坍陷”。在筑房技巧上,为在黄水洪灾之际保住屋盖部分,“当地人往往用砖在房的四个角砌砖垛,在上面架屋顶以土坯填充墙体”,除此方法外,还有另一种更为简易的方法,“在两山墙以土坯填充,其前后墙则以秫秸或玉米秸扎成篱笆,里外抹上约三指厚的泥”。之所以采用这样的筑屋方式,是因为“当洪水泛滥时,经水浸泡的土坯极易被滚滚的黄水冲垮,篱笆墙也是一样,它减少了水对屋体的冲击力,四个砖垛支撑的屋顶保留下来了。当洪峰来临时,人们还可以登上屋顶,以待救援,待洪水退后人们返回家园。在保住屋架的基础上又可垒土和加上篱笆墙。节省了灾后重建的费用”。

图5济阳沿黄民居

(说明:底图采自孙运久著《山东民居》((济南)山东文化音像出版社,年)一书第-页所附图88与图89。)

毋庸置疑,在看到黄河水灾给沿岸风俗带来影响的同时,亦理应看到沿河民众对地理环境变迁的适应,上述济阳县史家坞村土台筑屋的风俗即为这一适应的具体体现。当然,这里只是通过济阳县史家坞村的土台民居这一个案来看黄河水灾给沿岸带来的影响,但毫无疑问,于高台之上筑屋的这一独特民居形式在晚清山东沿黄两岸似乎并不罕见。不得不承认的是,由于前引史料大多来自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实地调访,它们虽对晚清山东沿黄民居特征之形成并没有直接的说服力,但鉴于民风民俗这一文化现象的承继性与相对稳定性,故其对我们认知晚清山东沿黄地带民居仍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2)蒲台县境风俗之变迁

除民居外,晚清山东黄河水灾对沿岸地区婚丧礼俗的变迁也有较为明显的影响。于此,我们从蒲台县的情形就能看出来。在明代,“蒲于济属三十中号小邑,然济水环之,秦堤拱之,地渐迤东北而近海矣。户有盐利,人习渔农”,对于蒲境民生与民风,李化龙在蒲台旧志中亦记述到:“其地近海,其土产盐,其民织啬而力农,其士劲特而勇于义,有泱泱大风之遗焉”。值得注意的是,明代的蒲台境内频繁遭受寇匪劫掠,其力事渔盐耕织之朴素民风也随之渐趋消失,至清代,蒲境“积之四十载,宜恢乎复旧,然灾祲频告,仅得保聚。恒产不给,因无恒心,苟且剽争,非齐旧矣”,很显然,在频繁灾荒的侵扰之下,明初蒲台旧俗在清代未能得以恢复,所谓“鸡鸣四境,且为泽中鸿号矣。況闻土风,今复澆漓,窃掠攻剽,至亲相仇,民顽吏黠,砦窳偷生,鲜知礼让”。

历经明代至清代,在匪寇与旱蝗灾荒的频繁侵扰下,朴实而知礼明义的蒲台民风已难以恢复。至清乾隆时期,由于大清河的淤积及水陆商贸经济的衰落,“蒲人生计惟恃耕织,富室无田连阡陌者,多不及十余顷,次则顷余或数十亩及数亩而已。东北一带地苦斥卤,且洼下积水,一遇阴雨,尽付波尘。农家终岁勤动,不免菜根糠覈,仅供朝夕”,在如此贫困的情势下,蒲境民人“被服不尚华丽,虽饶裕不过布素,有炫耀者,众共揶揄之”。同时,仅就婚丧礼俗来看,蒲境“婚礼仪节多遵古制……丧礼称家有无,丰俭不拘一辙……祭礼四时举行,量丰俭为隆杀”。

值得注意的是,时至清光绪时期,蒲台境内的婚丧习俗虽仍表现出一定的承继性,所谓“婚礼、祭礼与结社之助吉凶、济缓急者,一如前志所载”,但同时也应看到,此时蒲台境内的婚丧习俗亦发生不小的改变,所谓“婚娶之仪仗,丧葬之陈设,筵会之饮食较前倍加奢靡”。至于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改变,虽然笔者尚未找到直接的史料记载,但我们似乎可作进一步推测。无庸置疑,奢靡婚丧礼俗的形成应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虽至乾隆时大清河由于淤积较重,东南沿海的商贸船只已难以溯大清河而抵蒲境,但作为山东省内的一条重要的水陆通道,其仍承担着省内水运的重要职责,漕盐及东北地区的粮食渔产仍于蒲境临河之北镇进行交易转运。因此之故,在清乾隆至光绪之间的一百二十多年里,拥有优越地理位置的蒲台,其商贸经济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无疑能够对其境内风俗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当然,在看到蒲台便利的水路交通的同时,亦不应忽视其在山东省内陆路交通上的重要地位,“北枕清河,南仰长白,舟车之会;东走登、莱,西通京畿,亦海济视为区聚,而淄、青借为咽喉者也”,正是凭借着如此优越的水陆咽喉之交通区位,蒲邑商贸经济才有繁盛之可能,基于经济之上的婚丧礼俗才有可能发生转变。值得注意的是,自黄河铜瓦厢改道北徙后,在频繁水灾的侵扰下,蒲邑婚丧礼俗中的奢靡之风又因之而改变,“黄水比年为患,邑西南自阎家庄,东至曹家店,一百零四村尽随波荡然,无一完善之家,以故大堤以内户口之凋敝,人民之流离,欲稽其数而难悉”,蒲邑婚丧之奢靡遂“颇为少减”。此虽为黄河水灾所导致的婚丧民风转变之一例,但似乎又是对笔者前述基于地方经济与民风民俗之关系推测的佐证与补充。

(3)鲁西匪患与民生

作为首先受到黄河北徙冲击的地带,鲁西南及其邻近区域的社会环境亦受到很大的影响,除前述黄河水灾对民居的影响外,匪患频发亦为其重要表现之一。对于鲁西地区的匪乱,明人王士性曾记述到:“武(城)、德(州)亦多盗之地,以北直、河南三界往来,易于竄匿”。很显然,王士性主要强调了武、德等地地处三省交界这一适宜盗匪活动的地理环境,但值得注意的是,与武、德两地相比,直隶东明县更是绝对处于三省交界之地,所谓“东明为畿辅东南界,疆域错繍,东连曹、濮、陶、单,南逼祥、考、兰、仪,地不一省,省不一县,不独开州、长、滑土壤杂纶而已,以故逋逃易匿,萑苻时警,盖操长吏之权,仅及所部,踰寻尺则不得过而问矣,亡羊之路多歧,狡兔之穴三窟,良难控制”。政区交错地带即为行政管辖的边缘地带,由于各省府在此地区的行政控制力度均较弱,故而使得这一交错杂处的地理格局更易于被盗匪所利用,并成为其往来逃窜的“保护伞”。不仅给地方行政管理带来极大不便,更易促成不良民风之形成。

对于鲁西地区犬牙交错的政区疆界格局之形成,黄河频繁的决口漫溢及其迁徙改道无疑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不仅加重了地方行政管理的难度,更进而促使民风发生转变。在东明县,自明代以来,黄河决溢就对其境内风俗变迁产生很大影响,“庚寅(清顺治七年)荆隆河决,百姓为鱼,后先数载,刑政失平,刚柔愆节,此人心之所以日变,风俗之所以日移也”,黄河水患对地方行政与民风民俗之影响据此可见一斑。自清咸丰五年黄河铜瓦厢北徙后,在其影响下,鲁西地区亦出现类似上述东明县的情况,于此,僧格林沁在其奏折中就述说到:“黄河改道以来,西至考城,东至利津,各州县犬牙相错,被水隔绝,土匪四起,州县难以稽查,不能即行捕缉,以致酿成巨患”,当时为镇压匪乱,朝廷甚至派员“带领黑龙江及京旗官兵驻扎直东交界”进行弹压。在寿张梁山一带,“黄水以南河面漫溢数十里,该管地方官即稽查难周,其请将新黄河以南地方归以南各州县管理,以北地方归以北各州县管理”。地处寿张边界附近的白莲池一带,“亦属犬牙交错,向为藏奸之所,应即改为一州县管理,以便稽查而专责成……如一州县官职尚轻,不足以资统统摄,应否升设直隶州厅稍重事权,以资镇压”。在晚清黄河水患的影响下,面对犬牙交错的政区地理格局与盗匪横行的社会环境,当局已考虑是否应采用设置直隶州厅的手段对其进行镇压,黄河水患背景下的地理环境对地方民风与社会之影响竟达到如此地步。

在晚清黄河水灾的诱发之下,灾民为匪的情形不难想见,前述曹州民风亦极易一触即发,何况黄河在此区域漫流所形成的“水套”,更为贼匪的藏匿提供了天然的“庇护所”。所谓“水套”,简而言之,即为河道多股汊流交织而成的水网地带。对此,英国旅行者埃利阿斯曾描述到:“这个地点的黄河没有明确的河道,只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呈带状漫流,宽度大约有10-12英里,人们看到的仅是一片受洪水淹没的平坦地区”。旧志中对此亦有记载说:“黄河支流分歧,广数十里,其间村民咸避去,其高原新柳蔽天,茂草没人,而巨匪恶贼悉匿其中”。很显然,“广数十里”的黄河水套应是从其最大宽幅来看的,但此一水套在不同河段宽窄不一,“濮、范被水之地,宽处二、三十里,窄处亦五、六里及七、八里”。至于此一水套及其中的具体情形,谭廷襄在其奏折中也有较为详细的介绍:“查濮、范河东水套屯匪,大抵皆黄流浸灌失业穷民,虽数逾巨万,只因逃匪数十人潜入,为之渠率,穷民无识,从以谋生,故焚掠之情,究与畔民有间。惟逋逃日众,每外匪麕至,则接引渡河,倚其凶燄,不得不勒兵捕斩。又以黄流袤延往复,其藏匿最深之处,有隔泥沙一、二道者,有隔泥沙四、五道者,水涨则沦涟数里,水落则曲折千条,必土人方识其径路”。除灾民与外来贼匪的进入外,此一水套亦被本地长枪会匪所利用,其“来往于郓、钜沿河之安兴墓、新兴集,濮、范之洪川口、罗河口与水南群匪相翕闢,胜则驰驱焚掠,败则遁入水套”。晚清鲁西南地区的黄河水套地带,凭借其天然的河道汊流及黄水涨落影响下复杂多变的地理环境,成为数以万计灾民流匪的天然“根据地”。仍需注意的是,此一水套区域不仅对直、东、豫三省交界附近的灾民与贼匪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对于外境匪徒来说,亦有着较强的诱惑力,一旦内、外灾民贼匪联起手来,其后果将不堪设想,故而此区域亦成为朝廷集中兵力围剿的对象。时至同治元年()三月,“附近贼悉平,惟菏北、濮南水套中,贼尚潜伏”,黄河水套对于贼匪的自我防御与保护所起到的作用据此可管窥一二。

注释:

卢云:《汉晋文化地理》,(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年,第2页。

同上,第3页。

山曼、乔方辉等:《山东黄河民俗》,(济南)济南出版社,年,第页。

(民国)佚名:《东明县志料》,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94册,第91页。

对于山东沿黄地带居民选择高地居住的成因,可参考李博文、张卡等:《黄河三角洲高台民居形成的原因探析》,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2期。

孙运久:《山东民居》,(济南)山东文化音像出版社,年,第4页。

《山东民居》,第页。

《山东民居》,第-页。

《山东民居》,第页。

《山东民居》,第页。

同上。

孔兴珩:《邑志旧序》,乾隆《蒲台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28册,第页。

李化龙:《邑志旧序》,乾隆《蒲台县志》,第页。

对此,孔兴珩在《邑志旧序》中对此有记述到:“城池空虚,庐舍颓废,进诸生而质之,佥曰:噫,城小数被寇也。盖兹邑户版盛于明初,至嘉靖凋过半,隆庆中最削。端由女孽山寇蟠據蹂躏,元气未甦”(乾隆《蒲台县志》,第页);严曾业于《邑志旧序》中对此亦有记载说:“明季闯氛蔓延,岱左世历三纪,元元(应为“气”)未甦。衽帏汗雨之盛,未可卒覩”(乾隆《蒲台县志》,第页);李柟在《邑志旧序》中对此也记述到:“自鼎革兵燹以来,田野荒芜,生理鲜少,又屡遭旱蝗,流离相继,桑梓之区凋敝日甚”(乾隆《蒲台县志》,第页)。

孔兴珩:《邑志旧序》,乾隆《蒲台县志》,第页。

严曾业:《邑志旧序》,乾隆《蒲台县志》,第页。

乾隆《蒲台县志》卷2之《风俗》,第页。

乾隆《蒲台县志》卷2之《风俗》,第页。

光绪《重修蒲台县志》之《风俗》,南京大学图书馆编:

《南京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3册,第页。

具体参见乾隆《蒲台县志》卷2之《风俗》,第页。

李柟:《邑志旧序》,乾隆《蒲台县志》,第页。

光绪《重修蒲台县志》之《户口》,第77页。另,张朝玮在《续修蒲台县志序》中亦对此记载到:“蒲邑距大清河一里,枕河而城。自黄水窜入河,而濒河居民受昏垫,自河堤溃决,而夹河内一百四村悉离荡”(见光绪《重修蒲台县志》第13页)。

光绪《重修蒲台县志》之《风俗》,第页。

[明]王士性撰,周振鹤点校:《五岳游草广志绎》,(北京)中华书局,6年版,第页。

乾隆《东明县志》卷1《舆地志·沿革》,第页。

乾隆《东明县志》卷1《舆地志·风俗》,《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集》第85册,第页。

王先谦编:《同治朝东华续录》(一),卷26,《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97辑,(台北)文海出版社,第页。

据林修竹编《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见宫楚涵、齐希编《中国稀见地方史料集成》第3集(全册),第7册,(北京)学苑出版社,年,第页)一书中对濮县境内东南乡民民风的记载,“东南乡民,性情强悍,喜尚游惰,恒流为匪类。故一遇岁歉,伏莽时起”,而黄河北徙所带来的巨大水灾对农业生产无疑是一巨灾,有些地带甚至会出现颗粒无收的情况,极易出现“伏莽时起”灾民为匪的局面,

〔美〕戴维·艾伦·佩兹著,姜智芹译:《黄河之水:蜿蜒中的现代中国》,(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第65页。

王廷赞:《刘公澜平墓表》,(民国)郁濬生纂修:《续修巨野县志》卷7《艺文志·墓表》,成文版,民国十年刊本,《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31号,第页。

[清]张曜:《山东军兴纪略》(二)卷11《土匪四》,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号,(台北)文海出版社,第页。

《山东军兴纪略》(二)卷11《土匪四》,第页。

《山东军兴纪略》(二)卷11《土匪四》,第页。

王廷赞:《刘公澜平墓表》,民国《续修巨野县志》卷7《艺文志·墓表》,第页。

5.交通、市镇与商贸

黄河铜瓦厢北徙夺大清河入海,给原大清河两侧的水陆交通带来重大影响,从陆路看,黄水北徙冲断道路,冲毁桥梁和渡口,这无疑对原大清河东西两侧的陆路交通造成阻滞;从水路上看,黄河北徙不仅意味着大清河淤积的加速,更使其北侧的运河河段失去水源补给。在黄河的影响下,水陆运输格局的转变又对沿线地区市镇与商贸兴衰产生链条式影响,这种影响在局部地区虽曾(比如徒骇河下游)表现过一定的积极性,但总的来看,黄河北徙对沿岸市镇与商贸发展带来的主要还是破坏。

(1)黄河北徙与水陆交通

毫无疑问,传统时代的市镇繁荣与商贸发展离不开便捷的水陆交通,而晚清黄河北徙则给沿岸水陆交通带来很大的冲击与破坏,遭到侵坏后的水陆交通反过来又影响到沿岸地区市镇与商贸业的发展。至于晚清黄河北徙对山东区域交通与经济产生的影响,侯仁之在其硕士论文《续〈天下郡国利病书〉山东之部》中就进行了较好的总结:“咸丰五年,黄河北徙,遂夺大清入海。雒口以下之航路既渐废弃,贯通南北之运河,亦遭淤断。数百年来内陆转输之中枢,自是一击而破,地方经济,遂失统系。滨海盐斤不能溯河而上,济宁北趋之势亦竟同断臂。……所幸,黄河改道既久,堤岸高筑,章丘、邹平诸水,向之注大清河以入海者,今皆绝流,停潴为灾,于是浚复小清故道之举,遂不可缓。光绪中叶,小清大治,航运渐复,转代大清而为盐运要道,上起羊角沟,下至黄台桥,然后路转,至于雒口,以接大清旧途。自是内地转输系统,稍稍恢复”(图6)。就黄河铜瓦厢北徙给山东水运整体格局与经济带来的影响而言,侯先生的前述总结无疑是精准的,但至于晚清黄河变迁给山东区域交通与商贸经济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仍需展开进一步考察。

图6晚清黄河铜瓦厢改道前后山东境内水路交通变迁示意图

(说明:底图采自侯仁之著《我从燕京大学来》((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年,第页)一书中所附《清初以来山东境内内陆交通之转移》一图。)

很显然,对于传统时代交通地理的考察,绝不能仅仅停留于单线条式的研究层面上,而应统筹自然与社会因素,以及与交通相关的内部与外部各种因素,从多维视角对其展开系统探索。就本节所涉及的晚清黄河北徙影响下的山东区域交通来看,对于水路与陆路两种运输路径,就不能简单地将其割裂开来,相反,鲁西地区的水陆交通更表现为是一个紧密联系的统一整体。再进一步说,无论是鲁西地区对内与对外的商贸活动,都离不开大致呈南北走向的运河与大、小清河的便捷水运,而无论是漕盐,还是其他商贸物品,其向省内腹地的进一步渗透,又离不开与水运密切相连的陆路运输网络。

据研究,在黄河铜瓦厢北徙之前,“山东大清河是海河联通的河流,河口利津县码头为海河交汇点。上游来的农副产品在利津换船驶往沿海各口,入口货物也在利津换载溯河而上,运往腹地。年后,河口淤积,船舶入海已相当困难。年,小清河疏浚后成为连接省城济南至沿海口岸的通道,而羊角沟成为海河转运的中转港。‘内海民船运载客货,每由烟台出海经蓬莱县之天桥口、黄县之龙口、掖县之虎头崖抵羊角沟,换载小船取道该河(即小清河)上驶,经过岔河石村,直抵济南省城东关外之黄台桥’”。可以说,对晚清山东水运格局的如此概括,亦是对前引侯先生总结的进一步补充,同时不难看出,大清河在黄河北徙后渐趋淤积,其航运功能亦随之而大减,而随着小清河的重新疏浚,其在山东水路交通中的重要性日趋显著,所谓“船艇往来如织,昼夜不息,商甚赖焉,且济属盐务与南运盐务皆由此搬运,视昔尤便,则有裨于盐政者更巨”。值得注意的是,黄河北徙夺大清河入海,其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北运河与大清河水运价值的丧失与鲁西水运格局的改变,更影响到与水陆紧密相连的陆路交通线路的变更。再进一步说,咸丰黄河北徙的直接后果不仅仅是对鲁西地区原水运系统的破坏,更是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且改变了山东省城济南与广大的鲁西地区之间的陆路驿递交通。对此,或可以鲁西南诸府县与济南之间,以及齐东县附近的驿递交通为例,来看看黄河北徙后给其带来的具体影响。

在肥城,位于县城西北七十里潘庄附近的义和桥,“下临深涧,北接通衢”,但“自黄水东趋,北路不通,西南诸府县驿递皆由此桥焉”,黄河北徙对驿递交通之影响可见一斑。与肥城西南诸府县情况不同,在齐东,由于受黄水冲击,齐东县城被迫迁至位于县境东南部的九扈镇,与县治转移而来的是驿递交通的再调整。对此,山东巡抚李秉衡在光绪二十一年()九月二十二日的奏折中称:“惟(齐东)县城已迁徙,驿站必须改道。缘齐东、青城、蒲台、利津等县一切公文、饷鞘、人贩、差使,向由济阳县往来递送,济阳距齐东旧城七十里,今距九扈镇新城一百二十里,且中隔大、小清河两道,若仍由济阳转递,道路绵长,贻误堪虞。不若改由章丘县递送较为便捷”。毋庸置疑,交通线路的选择一般是以轻便直达而省时省力为基本原则,无论是对于鲁西南,还是对于鲁西北,若至省城济南,其距离最短的线路均需跨越大清河,而黄河北徙后夺大清河入海,黄河遂成为东达济南的巨大屏障,鲁西南广大府县绕道肥城义和桥而至济南就是其所导致的后果。对于以省城为中心的驿递交通体系,黄河北徙无疑给其带来严重的侵扰,或许前述齐东县因迁城而导致的驿递交通线路的再调整只是一个特例,原大清河两岸的驿递交通体系在黄河北徙后的再调整则是不容置疑的。

至于黄河铜瓦厢北徙给水陆运输带来的影响,除泥沙淤积所导致的大清河与北运河河段难以通航以及巨大洪流吞没沿岸渡口外,原先横架于河道之上的桥梁无疑亦为黄水肆虐之目标。时至年,当韦廉臣夫人从烟台至北京路过黄河时,就看到黄水冲毁桥梁的景象:“在不远处,有一座桥梁就已被河水完全彻底地冲毁了,只能看到些许的残存,也就是在河流的中心,还能看到几根桥墩。从这些残存的桥墩可以看出,曾经架设在这里的这座桥梁,还是相当结实和坚固的。河水在桥面以下流过的时候,不会对大桥产生冲击,但是随着河床的不断抬升,黄河水面越来越高,直至河水漫过了桥面,汇聚的水流形成了巨大的能量,大桥自然就被冲毁了。”其实,在黄河咸丰北徙之前,大清河的泛滥或淤积就给跨越其上桥梁及沿岸津渡带来较为严重的破坏。在蒲台,“大清河旧有广济桥、通济桥、朝宗桥、大义桥,今俱废”,河道之淤积亦使得商船难以抵达蒲境,商贸业的发展亦随之遭受严重影响,所谓“向年海舶自闽广来,洎蒲台关口,商贾辐辏,号称殷富。数十年来,河渐沙淤,海舶不至,惟盐艘经由,及关东粮石、木板、海鱼诸物,装载抵蒲,在北镇交易,镇属滨境,于蒲无涉也,蒲人生计惟恃耕织”。至咸丰五年黄河北徙后,创建于道光年间的大清河浮桥亦遭到致命的冲击。至于此桥,“道光四年()滨乐分司杨宗楷捐京钱三百千,发盐店每月二分行息,冬月搭桥以渡行人,至春清明前后拆之”,但自黄河北徙后,“水深岸阔,不能下桩”,此桥遂废。不仅是蒲台县境内的大清河浮桥惨遭黄水覆灭,有着“九省通衢”之称的大清桥亦有着同样的命运。

大清桥位于齐河县城南,为齐河、长清二县分界,西半边属齐河,东半边属长清,“明嘉靖二十七年(),羽士张演昇募修石桥,陶仲文捐银助之,复奏发帑金一万四千余两,勅巡抚沈应龙,委济南府同知王应乾、通判萧奇怪督修。至三十四年()桥成,九空石皆铁钳,上置狻猊槛柱,结构完密,额曰大清桥。天启七年(),山水涨发,桥栏冲损,齐河监生刘一琳捐募修补。”至顺治七年(),“黄河荆隆口决,冲入济河,水势驾桥而上,五年有余,桥屹然未动,独东西两端并石槛被水冲毁,章邱监生穆遇青捐金募化,又为补葺,更于桥西增置小桥七孔,行旅亦借以得便。”经过此次补修,至乾隆年间,大清桥又经重修。至道光初年,“山水暴发,桥东塌陷,石坊亦坏”。

自咸丰五年黄河铜瓦厢决口以来,大清桥又连续遭受惨重的破坏。“咸丰癸丑,铜瓦厢决口,桥东塌陷,行旅裹足,齐、长二县官绅创修石桥一空。嗣因连年水涨,复被冲陷”。对于桥梁来说,其本为跨于河流之上而连接陆上交通之纽带。然而,在一定条件下,桥梁则又会变为阻碍水上交通的障碍物,这一点在光绪十三年()郑州河决后的大清桥身上就体现出来了。“厥后郑州决口,黄流改道,水势愈大,中三大空遂相冲陷,继仅存桥墙,来往船只避之不及,恒遭不测。水盛涨时,则与惊涛骇浪中竖望桿以示警。桥西首石尽冲,活水浅则船不能行,水大船行其上,误触乱石,为害尤烈。运盐船民食有关保险乏术,又为鹺务一大障碍”。遭到破坏后的大清桥残迹对水运交通的影响据此可见一斑。面对此情,时任山东巡抚丁宝桢曾“饬运司每于霜降后,派员觅匠,拆卸桥石”,可是,“八年余,工未及半,水复架桥而上”,最后不得不被迫中止。“自壬午以来,河身东徙日甚一日,东、南、北三店冲刷殆尽,神仙坟已付之洪涛巨浪,而桥亦与之俱没者近二十年矣”。在黄河洪水频繁的冲激之下,大清桥终究没有逃脱被覆灭的命运。

(2)商贸与市镇兴衰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黄河铜瓦厢北徙后不仅给大清河的水运交通及沿岸商贸带来严重冲击,由于北徙后的黄河时常北决或南浸,相距不远的小清河、徒骇河等河流的水运与商贸盛衰亦受到严重影响。对此,可以看看当时徒骇河沿岸的状况。

黄河铜瓦厢改道北徙之前,徒骇河径流总量很小且季节变化很大,不利于通航。所谓“河道窄浅,春冬之际,不过潺潺之水而已。至夏秋间,盈涸无常,深则厉,浅则揭,无用舟楫,无碍交通,间有桥梁以便行旅。”但自咸丰北徙之后,虽然巨大洪流给沿岸百姓带来巨大的灾难,但徒骇河的水运交通状况也的确因此而大为改善,沿岸商贸业的发展也随之盛极一时。“自经此水患后,河道即冲刷深且宽矣,且日有潮汐之流,而河水洋洋,以致沿河市镇逐见发达,如流钟镇、黄昇镇、泊头镇(图7),夏秋两季,帆船如梭,商贾云集,复在徒骇河下游辟一巨埠,名为洚河码头,设东海关厘金局,富商大贾,联袂毕至,茶馆酒肆,无一不备。帆船林立,夏秋间不下千余艘,宁波船装运竹货糖纸等类,络绎不绝。复由东三省吉林等处,运来松杉大木等,源源而来,颇极一时之盛”。黄河北徙之初,由于没有堤坝束缚,其下游地区也处于漫流散乱的状态。作为常受黄水巨流入侵的河道之一,窄浅的徒骇河难以容纳如此洪大的溢流,遂形成泽国之患。经过一段时期的黄水冲刷之后,徒骇河即变得深宽,水运交通遂愈见发达,同时呈现“帆船如梭,商贾云集”的繁盛景象。

图7民国时期沾化县境略图

(说明:底图采自民国《山东通志》卷一上《舆地图第一》中的图《沾化一》,山东文献集成编纂委员会编《山东文献集成》第1辑第21册,第页。)

黄河北决夺徒骇河入海,其在促进沿岸商贸业发展的同时,亦能淤没河道,进而给沿岸商贸经济的发展带来逆转性的变化。光绪三十三年(),黄河在利津县薄家庄决口,“洪水横流,遂将徒骇河下游自孔家庄至海口一段,被水淤澱”。经此之变,“洚河之繁荣顿入萧条之状态”,黄河决溢给徒骇河沿岸带来的沧桑巨变可见一斑。后武定府太守桂芬虽“复在徒骇河下口,邵家庄东向北,挑一新河,衔接巴沟子入海”,但“时涸时流,旋即淤塞”,昔日徒骇河沿岸的繁盛丽景终难恢复。

类似于前文所述,晚清黄河北流所带来的泥沙淤积及其决溢对徒骇等河的冲刷,都给水运及沿岸商贸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而商贸经济的发展无疑又影响着沿岸市镇的兴衰。如位于济南府西黄河沿岸的泺口镇,“当初黄河未并大清河的时候,凡城里的七十二泉泉水,皆从此地入河,本是个极繁盛的所在。自从黄河并了,虽仍有货船来往,究竟不过十分之一二,差得远了”,虽然此则史料出自刘鹗小说《老残游记》,但鉴于其中的可信成分很大,且刘鹗本人“在河南和山东投效河工,治理黄河,显示了卓越的治河才能,并被保举以知府任用”,故而其对泺口的前引记述,能在较大程度上反映出黄河北徙夺大清河入海前后的真实情况,晚清黄河沿岸市镇之盛衰据此可见一斑。

除黄水给市镇带来的直接影响外,因治黄而修筑堤埝亦给沿岸市镇带来不小的影响,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市(集)镇盛衰与布局上。在蒲台,自光绪十年()兴筑黄河大堤以后,“水患频仍,堤内会集停止殆尽,三岔镇集移于堤外”;在齐东,由于光绪十八年()被黄水灌入,县治不得不搬迁至县境东南部地势较高的九扈镇,旧治遂废,另境内有长福镇,“因城迁移,附近商民于光绪二十四年()接堤筑台以立,市厘商贾群萃,贸易隆盛,遂成邑之巨镇”。

在黄河入海尾闾地带,由于河道的频繁迁徙,水运交通与商贸发展亦受到严重影响,所谓“溯自黄流穿运以来,南北帆樯久难畅行,因而大贾巨商远莫能至”,关于此,在距离海口最近的利津县表现较为明显。在利津县境,黄河铜瓦厢北徙之前,“济水由利津入海,名曰大清河,河门通畅,南北商船由渤海驶入河口,在铁门关卸侢,由河内帆船转运而上,彼时物品云集,商人辐凑,此为商业最盛时期”。然而自黄河北徙夺大清河入海,“当时尚不为大害”,至光绪十二年()“铁门关被黄水淹没,将码头迁至县城东关,大船即不能驶入,仅河内较小帆船往来拨运,商业即见衰落”。黄河在入海口处的频繁改道给利津县的水运交通与商贸带来重创,铁门关水路码头的淤没与新码头的内迁,不仅使得“大船即不能驶入”,而“商业即见衰落”,此亦为晚清黄河北徙对交通与商贸产生影响的又一重要表现。当然,必须承认,晚清黄河变迁对于山东区域交通、市镇与商贸发展的影响绝不止于前述表现,其更真实而全面的影响亦更为复杂。为了更加深入地理解与认知这一影响,我们或许能从当时山东省境内水陆商税与厘卡分布的时空变迁中再探究竟。

在山东省境内,运河作为漕粮要道的同时,亦无疑是南北商贸交通的要道,但自黄河铜瓦厢北徙后,运道遭到破坏,依附于运河的商贸遂渐趋衰落,商税收入亦随之大减,于此,我们从临清关商税的变化上就能看出来。在清代,临清城无疑是大运河上的一颗明珠,寄靠于临清城的临清钞关原定五万六千多两的税银亦主要向南北往来商船征收,但“自咸丰五年黄河铜瓦厢决口穿运,自张秋镇以北至临清州运河无水,税收大减,所收者仅天津卫河一路之税,其余东昌府、魏家湾、北尖塚、樊村厂皆属有名无实”。不仅如此,受黄河影响,设于商贸水运要道的厘卡的数量及其布局亦发生较大改变。对于晚清山东省境水陆厘卡的设置与分布,周馥在其奏文中曾提及:“至内地行船河道只有四路:一曰卫河,山东仅设馆陶一卡;一曰南运河,仅设安山一卡;一曰黄河,设有姜家沟、泺口镇两卡;一曰小清河,设有石村、岔河两卡”。据此,我们对晚清山东厘卡的布局有了大致了解,值得注意的是,周馥所说的山东厘卡分布已是晚清后期的状况了,但值得进一步追问的是,山东厘卡之置设情况如何?自咸同黄河北徙以来其又发生了哪些变化?

据丁宝桢奏称:“东省则地居北方,货物多由陆运,商贩之成本过重,则抽厘之举办维艰,故通省向未设有厘卡。自咸丰十一年()及同治元年(),前抚臣谭廷襄任内因经费万分支绌,先后在历城之泺口镇、聊城之东关、阳谷、寿张、东阿兼管之张秋镇、平阴、东阿兼管之滑口镇四处设卡抽厘,亦以泺口、滑口为大清河商船必由之路,设局较为扼要,……至同治二年(),又因馆陶卫河杂货盐觔颇觉通畅,添设一卡。嗣因黄河西来,船只可以绕越张秋,遂将滑口厘金裁撤,改设于寿张之沈家口,上年因黄水南趋,商船并可绕越沈家口,本年复将该处厘局移设东阿之姜家沟,而于东平运河之安山另设分卡以资查验”。很明显,晚清山东因经费支绌而设置厘卡,在黄河北徙对境内水道的影响下,不得不对依附于水路的厘卡分布进行调整,尤其是对受影响较大的黄运交汇处附近的厘卡。当然,黄河北徙不仅仅影响到厘卡分布,由于其影响到水路畅通,商船通行与税厘数额亦随之受到不小的影响。光绪二十四年(),黄河在杨史道口漫溢,漫水直灌小清河,“水过沙停,节节淤饱,舟楫不通,商民病之,税厘来源顿塞”。相对来说,小清河受黄河漫溢而影响其水路交通及税厘收入的事例应只是暂时性的,而黄河北徙对山东境内北运河段水运交通及税厘收入的影响则无疑是长期性的:“聊城则(抽厘)最旺之年曾收支三千金,常年皆不过一、二千金,并有仅六、七百金者,因该处值运河淤塞,必待伏汛黄水灌入商船始通,终年计不过三、四个月,故收厘独少”,黄河对运河交通与厘金收入的影响可见一斑。

注释:

侯仁之:《我从燕京大学来》,(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年,第-页。

《山东航运史》编委会编:《山东航运史》,(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年,第页。对于晚清时期小清河的水运状况可进一步参考张玉法著《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山东省(—)》(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年)一书第33-34页。

《齐东县乡土志》卷下之《山水》,(台北)成文出版社,清宣统二年刊本,《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7册,第95页。

光绪《肥城县乡土志》卷7《地理·桥梁》,(台北)成文出版社,清光绪三十四年刊本,《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11号,第页。

李秉衡:《奏齐东县城迁徙驿站改道协拨夫发工料核入奏销造报折》,戚其章辑校:《李秉衡集》(中),(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英〕伊莎贝拉·韦廉臣(IsabelleWilliamson)著,刘惠琴、陈海涛译:《中国古道:年韦廉臣夫人从烟台到北京行纪》,(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乾隆《蒲台县志》卷1《河渠》,第页。此处引文全文为:“大清河旧有广济桥明洪武建、通济桥嘉靖特建、朝宗桥隆庆时建、大义桥万历时建,今俱废。行人往来津渡之处则有蒲台关口在北关外离城一里、五里庄城东五里、石家口城东二十里,石家在北岸,滨州境南岸系贾家庄、三岔口城东北三十里、曹家口城东北五十里、吕家马头城东北五十五里利津交界。”在此我们必须承认的是,除河水泛滥淤积所带来的破坏作用外,这些桥梁与津渡的建筑材质、地理位置(在河流沿岸的地理位置)、经营管理等因素亦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乾隆《蒲台县志》卷2《风俗》,第页。

光绪《重修蒲台县志》之《桥梁》,第页。

道光《长清县志》卷1《舆地志上·津梁》,《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59册,第页。

吴福森:《大清桥沿革记并序》,民国《齐河县志》卷32《艺文记》,《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13册,第页。

李锡峰:《徒骇河沿革考》,民国《沾化县志》卷8《艺文志》,第页。

据李锡峰《徒骇河沿革考》一文中对咸丰五年黄河铜瓦厢北徙对徒骇河流域水灾影响的记载:“洎清咸丰五年,豫省铜瓦厢决口,夺大清河以入海,洪水泛滥,而徒骇河上游,大溜直趋,滚滚东下,(案:原文此处有“沿河居民”四字,似应为转抄错讹所致,应省去)伤人畜,毁田庐,因饥溺而死者,不可胜计,当斯时也,沾境殆成泽国,此诚为一大浩劫”。

李锡峰:《徒骇河沿革考》,民国《沾化县志》卷8《艺文志》,第页。

[清]刘鹗:《老残游记》第四回《宫保求贤爱才若渴,太尊治盗疾恶如仇》,(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21页。

中华书籍编辑部:《醒世救民的哭泣之作—〈老残游记〉》,(清)刘鹗:《老残游记》,(北京)中华书局,年版,见书首附文。

光绪《重修蒲台县志》之《会集日期》,第页。

宣统《齐东县乡土志》卷下之《地理》,第93页。

李秉衡:《奏分别筹款免借商本折》,《李秉衡集》(上),第页。

民国《利津县续志》第2卷《法制》,第页。

周馥:《临清关该归委员仿照海关章程试办片》,《秋浦周尚书玉山全集》第一集《奏稿》,《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82集,第页。

周馥:《山东厘金请照旧办理折》,《秋浦周尚书玉山全集》第一集《奏稿》,第页。

丁宝桢:《遵查东省厘卡情形分别存留裁撤折》,罗文彬:《丁文诚公(宝桢)遗集》卷6,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74集,第-页。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辑,(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丁宝桢:《遵查东省厘卡情形分别存留裁撤折》,罗文彬:《丁文诚公(宝桢)遗集》卷6,第页。

结语

法国学者米什莱在其名著《法国概况》(即长达17卷的《法国史》首卷,初版于年)一书的开篇就曾有力地宣称:“历史学首先是地理环境的史学”,其在该书年的《序言》中更强调到:“如果没有地理学的基础,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人民就好像行走在半空中”。若要深入理解晚清鲁西及其临近区域的社会发展进程,不结合黄河变迁这一地理背景显然是不够的,而笔者对晚清黄河铜瓦厢改道北徙后给其下游沿岸区域人文环境所带来影响的探索,正是对该区域历史发展进程的一种地理诠释。

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在谈及历史地理学时曾指出:“历史地理学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密切关联的系统,只有对历史时期各类地理要素有了相当深度的理解,才有可能科学地揭示人类文化与地理环境的关系”。很显然,谭先生不仅注重对地理环境整体性的思考,同时亦重视对区域环境各要素的深度考察。在本文中,笔者以晚清黄河铜瓦厢北徙为主线,并对其影响下的下游沿线区域的土壤与民生、水患与水利、交通与商贸、民风民俗等各人文地理要素进行重点考察,也是为了从黄河北徙这一自然地理背景与人文要素相互影响过程中,揭示晚清铜瓦厢以下黄河沿岸地带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的关系。

对于晚清黄河铜瓦厢北徙后的下游河段沿岸区域,尤其是对于鲁西地区而言,黄河北徙的确带来不小的灾难,这场灾难甚至被西方考察者认为是“中国之患(ChinasSorrow)”。但是,在承认其灾患性一面的同时,亦不能对其进行过分夸大,毕竟其所影响的区域范围相对有限,更何况对局部时段内的部分区域来说,黄河北徙还带来不少有利的影响。另外,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黄河铜瓦厢决口北徙亦为一重大环境事件,并且,在此一重大环境事件的影响下,又导致许多次生环境响应。具体来看,在鲁西南及其附近的平原低地形成有着多股汊流的“水套”地带;在鲁中丘陵的西侧,由于黄河河道不断淤高,导致原先汇入大清河的坝河等支流的排水困难;而在黄河的入海尾闾地带,由于黄河频繁决溢改道,形成较大面积的新淤荒地。作为次生环境响应的重要部分,黄河沿线区域的人文环境亦发生很大转变,通过本文不难看出,晚清黄河铜瓦厢以下河段沿岸区域人文环境的转变实质上亦是对黄河北徙所带来的自然环境改变的一种调适与重建,而这种调适与重建无疑又是紧紧围绕着黄河影响下的“水”与“土”这两个与民生休戚相关的重要方面来展开的。从“水”的方面来说,鲁西南地区“水套”地带成为灾民避难的天然场所,坝河等入黄支流排水困难则诱发持续的水患纠纷,黄河水患对沿黄民居民俗、水路交通的影响结果则表现为民居民俗形式、交通线路与格局的相应转变;从“土”的方面来看,黄水冲积过后,有些区域则变为飞沙不毛之地,而另有一些地带的土壤经人工改良则变为适宜农作的膏腴之地,甚至在以黄河为边界的区域由于黄河河道迁徙,导致民间对黄水淤地的抢占与争夺。即使在黄河尾闾地带经黄水淤积而成的荒地上,随着地方政府对灾民的安置与垦务工作的展开,这些荒地也逐渐纳入到地方行政版图之中。

侯甬坚在论及区域历史地理研究时曾指出:“从事区域历史地理研究必须时空并重,最重要的是从空间上对区域进行分区、分类、分级的研究,从时间上进行区域空间发展过程的研究,集中探讨区域内部的组织结构以揭示其区域特性,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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